台灣登山論壇

登山分級緊箍咒,山友這下慘了


 

登山分級緊箍咒,山友這下慘了

  

日昨報載,為了保障登山客安全,內政部擬推動「登山分級」制度,將台灣百岳依難易度、季節分為六級,未來進入國家公園登山,須逐級申請,可望年底實施。殊不知,這套粗糙、粗略的登山路線分級早在岳界運行十幾二十年,主要是提供山友一個困難度參考以及山會收費之依據,豈料我們偉大的高山型國家公園管理處卻把它當作寶,還端上檯面來「全面」實施,真是可笑、可嘆與可悲!

 

分級,最該且最優先被分級的是政府官員的腦袋而不是登山步道或登山客的「能力」!官員你的等級到什麼程度就做什麼樣的決策,不能越級;就如政府官員規劃的這種分級制一般,級數不到不能越級攀登。美其名為保護登山客,降低事故發生,實際上對於登山運動的蓬勃發展是遲滯的、是斲傷的,岳界應該發出一點「聲音」,莫讓外行領導內行的決策一再發生!

 

分級,是一種規劃過的模式,也是一個行動的參考指標,雖不具有法律效力(是否有行政命令效力?),但站在政府官員角度看來,分級就是要事先「控(管)制」可能發生的「困擾」,正是另類的「封山」心態,套句政治術語叫「積極管理,有效開放」,若真正「雷厲風行」起來,可預期的登山運動將只剩半條命?在政府與百姓互動中,往往透過一連串的「管理、管制與限制」來「宰制」百姓、來顯示「權威」,這一刀兩刃的管理管制措施,弄不好政府可會自傷,山友亦會被刁難受苦,為政者能不慎乎?

 

官員強行管理,山友你就認了嗎?管理學說:「管理就是確切地知道你要百姓幹什麼,並使百姓用最好的方法去幹。」可是山友們要質疑「未來入山必須提出證明(登頂照片)逐級申請,先有簡易路線經驗,才能申請較難等級」,這合理嗎?正如開車新手上路,只能規定他在郊區開,等待技術「熟練」了才能開到市區?開車可以這樣限制嗎?若不能,那登山憑什麼規定可以嚴重「限縮」山友們「行的自由」?回顧民國六、七0年代,那個山友登山不是「老鳥帶菜鳥」?那個不是「資深老嚮導引領新秀嚮導」?一步一腳印,一座山頭又一座山頭的攀登,才逐漸開展出今天這一蓬勃局面,只可惜,唐三藏(政府)念起緊箍咒(分級制),孫悟空(山友)這下慘了?也許,登山這一活動還不至於「蕭條」下去,但正常發展絕對受到嚴重干擾!

 

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對登山分級的管制,說好聽的是依法管制,也就是通常被講爛的「依法行政」,但是在這裡的「法」必須是「合理的法」,且是所有利益相關集團(如山友、山會、社團、或登山用品業界)都接受的「法」,否則依法行政或依法管制就成為「鴨霸」政權「霸凌」百姓的「合法」工具。真搞不懂一個公園管理處有這麼大的權力,想封山就封山,要封多久就封多久(有些登山路線曾被封過十年、五年未開放);想分級管制就分級,要怎麼分就怎麼分;這頭「權力怪獸」正在遮蔽登山運動這一晨曦!岳界還在裝聾作啞嗎?遮起眼睛以為就看不到嗎?是怕唐山藏唸起「緊箍咒」嗎?唉,秋後算帳的陰影怎不教登山社團起「寒蟬效應」呢?

 

「登山路線依活動天數、危險地形及雪季期間」分成六級,官員還說這是「不能越級打怪」的概念?嗚呼,岳界老鳥帶菜鳥越級打怪者比比皆是,登山經驗、能力、興趣與風氣就這樣一點一滴的培養起來、發展開來,誰曰不宜?官員們,你們到底會不會爬山、有沒有在爬山?登山活動之設計與規劃甚至臨時調整行程所見多有,怎可如此死板化約?如「A」級路線之行程天數縮短,則其困難度將不會比「C」級小等問題?官員只想簡單化的「管理與管制」,將給岳界帶來正如《左傳·隱公四年》所說:「臣聞以德和民,不聞以亂。以亂,猶治絲而棼之也。」徒招「擾民」之罵名!

 

網路上有一則笑話,茲將引來作結。清晨,唐三藏從夢中醒來,發現孫悟空跪在自己的床前,於是便問:「悟空,你怎麼了?」孫悟空滿臉淚水的說:「師傅,我求您了,下次說夢話,不念緊箍咒,行嗎?」官員們你這夢囈,教山友們「頭痛欲裂」! 

                                     ~ 百岳老查 2015.08.19

 

附 記 : 

1.本篇亦於2015.08.19.自由時報《自由開講》中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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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回覆

  • 為什麼循序漸進(當然還要加上登山者自我成長與要求)會使登山運動剩半條命?


    是指傳統的旅行團式付費活動嗎?


    主管機關面臨非登山者拉高管制的要求,大概有幾種途徑:

    1.嚮導強制隨行+高最低隊伍人數限制

    2.日本式的經營

    3.目前即將上路的制度


    前兩種制度的缺點在這幾個討論中已經交換過意見了:

    https://www.keepon.com.tw/(X(1)S(nhilymtmcx3mt1i5kjenvg5m))/thread-d40b022a-ea04-e511-93ec-000e04b74954.html


    https://www.keepon.com.tw/(X(1)S(nhilymtmcx3mt1i5kjenvg5m))/thread-968fb4cf-8805-e511-93ed-000e04b74954.html


    https://www.keepon.com.tw/(X(1)S(nhilymtmcx3mt1i5kjenvg5m))/thread-904e140b-c80c-e511-93ed-000e04b74954.html

    簡單說...


    關於民國91年以前的嚮導強制隨行,從民國60 /70年代山難來看,其實有非常多嚮導帶著新手在BCC+乃至D級路線出事的例子,故有效性可疑,也考慮到不願參加付費活動者的權益,不應該再採行


    而日本的山難數極多,非常多常識不足型的山難,根本不是登山安全模範生,故日本的登山管制與經營,無論自環境或安全觀點考量,亦無從支持


    那即將上路的制度,能收提醒新手,鼓勵自我修行之效嗎?先別罵主管機關,大家一起努力吧。分級只能分大概,重點在提醒與要求,不是又要選新百岳...哪個簡單哪個難之爭,或許先不要太要求









  • 其實"適者生存"可能反而更有效,

    只要學國外明定並落實非不可抗力因素搜救,依困難度搜救人員所冒風險大小分級全額付費

    (沒錢就分期還而若RIP 不回歸自然就家人或關係人付)

    如此也不違憲


    想想國外的主管單位也太聰明, 不會把責任往身上攬~

    管的愈多要負的責任也愈大.......尤其依規定還有事時.......

    範圍愈大愈模糊愈不關己, 限縮可能最後........

    對台灣的主管機關能這麼勇敢有擔當,還是按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