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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申請入山許可證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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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將於四月十八日起開辦網路申請入山許可證作業

內政部警政署為落實簡政便民要求,加強為民服務功能,將於本(九十二)年四月十八日
起,開辦上網申請入山許可證。

內政部警政署表示,民眾運用網路系統申辦入山案件,請於警政治安全球資訊網站http
://www.npa.gov.tw/,進入「入山案件申辦系統」畫面,點選「入山許可證申辦」項,
出現「入山申辦案件登錄畫面」,再輸入各項內容,包括申請人、入山人員之基本資料、
入山前往地點、停留期間,資料輸入完成後送出,完成遞件手續,所有欄位均請詳實輸入
,並請確認資料的正確性,如相關資訊填寫不正確,受理單位將無法處理。

另網路申辦入山手續須於入山日期三十日內(於入山七日前截止受理)向內政部警政署入
山申請處提出(不含週休及例假日),受理單位將於收到入山手續作業費後即辦理發證事
宜,發證方式採臨櫃領證及郵寄領證二種,民眾依本身意願擇一辦理:(一)以臨櫃領證
者,入山前一日之上班時段,攜帶所需資料、入山手續作業費向發證單位辦理領證,隨到
隨辦;(二)以郵寄領證者,必須以掛號郵件附所需資料、入山手續作業費、掛號回郵信
封,於入山

內政部警政署特別提醒使用網路申請入山案件者,務必在時限內辦理,在核發許可證後,
如因不可抗拒之天然災害影響入山者,於事故解除後二週內,可持原核發入山許可證及原
附資料(入山人員不得替換),以書面向原入山申請單位申請改期,改期申請以一次為限


為維護您的安全,內政部警政署特別籲請民眾在入山前要做好行程規劃與登山裝備,隨身
攜帶GPS、衛星定位儀等器材,並與家人及留守人員隨時保持聯絡,天候不佳時,請勿
勉強入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