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登山論壇

給準備要攀登奇萊主北自組隊,一個善意的提醒!及我們的一個疑問?


事情原故如下:
99年10月20日凌晨12點04分時,我在太魯閣國家公園的入園申請網頁,按下確定送出資料時,發現11月19日(星期五)的60個名額,在短短4分鐘內都已經額滿,經與兩三個隊友商確後,我們決定將三天兩夜的奇萊主北行,拉長為四天三夜的行程,剛好11月18日(星期四)尚有名額,我於10月20日凌晨12點20分以前,完成了申請入園的手續作業,而我們一行12人於幾天後,取得核準入園,於是,我開始聯絡山青協作,準備來趟免揹公糧、睡袋、帳篷的輕鬆行,經幾番聯絡確認後,我們於11月18日,其中4人先行入住成功山屋,而當天山屋連我們及山青協作總共才10人而已,並沒有客滿(成功山屋約可住35~40人),於是我們與山青都想說,床位應該都沒問題了,但是經過一夜之後,隔天11月19日(星期五),來了野訊的大隊人馬共43人,其領隊說他們其中有24人,可優先入住成功山屋,原因是這24個人的入園證裡,沒有註明要其攜帶帳篷,所以,暗指其有優先入住成功山屋的優先權利,我提出反駁說,太魯閣國家公園並沒有明確編排床位及公告,如此的說法何來的優先入住的規定,但因為當天連野訊24人,加我們其他隊員8人也陸續趕到,山屋著實住了37個人,我們並沒有吵,因為山屋及營地都勉強夠住,而11月19日下午約4點30分,來了三位太魯閣國家公園的保育志工,外加一位其中一位志工的朋友共4位,入住夾層的值勤貴賓室,而當我們大隊人馬共70人(野訊43人+九九登山會15人+我隊12人)在用餐時,我們的志工大哥說要檢查各隊的入園證,我於飯後拿給他看,我們的志工大哥也提醒我說,我們這一隊是沒有優先入住成功山屋的權利,我一樣反問他說,太魯閣國家公園並沒有明文的規定及公告,您們志工們是以何標準判定誰有優先入住山屋的權利,他說我們的入園證上頭的『本處建議欄上的第7點』,有一排文字說明『近日申請隊伍眾多,敬請攜帶帳篷,並尋找適當地點紮營』,我說就以這樣的文字說明,就認定誰有優先入住山屋的權利,未免也太片面的說法了,況且又沒硬性的明文規定,再者太魯閣國家公園也沒有作總流量管制,攀登其管轄的範圍的山岳,我們倒是第一次聽到有此說法及規定,實在讓人摸不著頭緒及信服,說到後來,這位志工大哥也只說今晚就先住山屋了,而明天11月20日(星期六)有52個人又要進來,屆時若有人又是有優先入住山屋權利的人,我們必須讓出來,或與其協調大家擠一擠,我心想人與事都已至此,真是有點進退維谷,又想說爬山人心胸大都寛大、有愛心的互相包容,且在這荒山野嶺中,應不至於誰讓誰,在酷寒的野地裡受寒受凍,於是我們一行12人,於11月20日凌晨4點30分出發,前往攀登奇萊主北峰,而其中4人於攀爬主峰完後,因較勞累而放棄進而攀爬北峰的行程,而4人先行下山,但是一回到山屋時,就與自稱是在總統府院工作的潘性領隊一行19人(聽說來了15人),發生入住山屋的爭執,他們這一隊仗著一位太魯閣巡山員自稱姓張名文德的公務人員,說他們有優先入住山屋的權利,且斬釘截鐵的說這是規訂,並一再打電話回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的保育課確認,有那幾隊是有優先入住的權利,且一再驅趕我們隊員離開山屋到別的地方,我帶另外8人於下午4時攀登北峰下來回到山屋後,經隊友4人的陳述時,又聽其潘性領隊與張姓巡山員又再驅趕我們,且我們的志工大哥大姐也無能為力的表示,這種情形以前就發生過,而且也跟太魯閣國家公園反映建議過了,要我跟張姓巡山員商量擠一擠的方法,但是又聽說張姓巡山員是幫忙潘姓領隊一行15人煮飯的山青協作(合理懷疑公務人員在外兼差),心想都同一個鼻孔出氣,又下來之前已經被趕了好幾次,於是我跟幾個體力較差的隊員,確認有沒有踢出去到登山口的能量,得到一個肯定的支持答案,既然人家有靠山且也不願商量,我們留下也是繼續吵而已,況且若我們執意不讓出山屋,他們也沒有山屋及營地睡覺,想至此,我們看著他們勝利的眼神,及志工大哥姐的袖手旁觀,及口頭上的擔心我們,我們於11月20日下午近6點,在攀登奇萊主北峰後,請為我們煮飯的山青協作快煮飯,並用完此行程的最後一個晚餐,我們一行12人拖著疲累的身軀,沉重的步伐,一步一步朝奇萊登山口前進,並於晚上10點30分,全員安全抵達滑雪山莊,真是天不絕我隊,因為那天總共行走20個小時,在夜行時天氣又出奇的好,我們才免於體力透支後,在淒風苦雨中受寒受凍,而不支倒地,真是感謝老天爺的眷顧,而隔天大家在廬山泡溫泉時,提及此事,雖難掩憤慨之情緒,也想動用一些關係去檢舉,去投訴,但經大夥的探討後一致認為,大家能平安最重要,別再作一些無謂的紛爭及計較,只是我們有一個共同的想法,一定要把這個事件PO在登山補給站上,供往後要上奇萊主北的自組隊山友,一個善意的提醒,以免再度發生雷同事件,這樣的爭執,想必大家都不願意見到的!!
我們的疑問如下:
因為我們早在10月20日,申請11月18日(星期四)的入園證了,當天入園人數39個人,理應成功山屋再加上頭的成功二號堡,容下我們當天(星期四)39個人,在加17日(星期三)的少數幾個申請山友,應該都綽綽有餘,為何太魯閣國家公園的保育課,還要在我們的入園證上寫說『敬請攜帶帳篷』,按照志工大哥姐及張姓巡山員的說法,是不是意味著,一般自組隊或散客,都別想入住成功山屋,因為我們早野訊一天上山屋(於同一天申請入園),也早潘姓領隊二天申請入園,為何在他們的入園證裡,沒有叫他們攜帶帳篷,是不是所謂的黑箱作業,讓所謂有關係的職業登山社團,及有權有勢的機關團體,將整個成功山屋佔用,一般市井小民,您爭都別想爭,還是說太魯閣國家公園所有管轄範圍的山屋,只要如行程上的申請地點,都是先到先住,而後到的就搭帳篷這樣才對,並不是志工及巡山員他們認定的片面說法,這真的是有待釐清的一點?要不就請太魯閣國家公園,仿照玉管處及雪管處的作法,直接編排床號及控管總流量人數,以免造成人員傷亡!!如果要這樣,就如我們保育志工大哥姐們的說法,要把事情鬧大,太管處才會驚覺事態嚴重,再來挽救會不會太晚了呢!?

所有回覆

  • 太管處的山屋申請系統應該是以先申請先通過,並檢查山屋人數來當作是否在入園證裡頭提醒帶帳篷的依據。依你文中在星期五-日這三天,野訊隊伍已經早你申請完畢,故在山屋許可人數內,他們的確是可能有優先入住權利的。 等於說早入園並不代表能夠有優先入住權利,一切還是以申請先後為主。 太管處的總量管制是管制每天進入人數,並不是以一段區間,因此的確可能發生在某一天超過總量管制(但當天進入的人還是在總量內,其餘人非在當天進入)。 至於在入園證上加註帶帳篷,即代表不可入住山屋的這個「規定」。我也不知它是從何而來,不過實施這個方式已有一段時間了。
  • 我無意攻擊任何登山團體,包括野訊在內!! 我在此補充說明,我與野訊都是10月20日凌晨12時00分至20分以前,分別申請完成入園手續的,那如果時間差15分鐘,就因申請慢了15分鐘,沒有優先入住山屋的權利,那我認了!!但偏偏奇怪的事情發生了,他們共43個人申請入園,其中才24個人有優先入住山屋的權利,而將時間回算至星期三的入園管制人數,也沒有客滿,山屋理應都容的下才對,那也只容許其中24人入住山屋,為何不是43個人呢!?且那裡輪的到了10月21日潘姓領隊的隊伍,申請後又有優先入住的權利呢!? 再者,所謂的實施一段時間的說法,畢竟太管處也沒明文規定,及公告這種蕭規曹隨的說法,實在令人難以理解與信服,所以,我才以一個善意的提醒,作為我們對此事的提點,我不敢奢望太管處會有所改進,因為據志工大哥姐們說法,此事已反映一年多了,也未見其改善或公告山屋入住規則,實在讓人無法不連想,是否都是有人自己認定,這就是優先入住的權利,拿來唬唬一些不是職業性自組隊伍!?
  • http://permits2.taroko.gov.tw/faqs/index.aspx 太魯閣國家公園的入園申請裡有說明,這個似乎是去年才開始實施的吧,我去年走南湖的時候並沒有注意到此項,我還傻呼呼的背了帳棚走到雲稜山莊,直到志工還有其他的山友提醒才知道,第二天我就輕鬆多啦,不過太管處應該在明確的說明才是。
  • 今年東稜, 我們選擇黑水塘山屋, 隔天再摸早黑, 補回那一小時。 山屋除了沒日光燈外, 整個山屋, 都是自己人, 沒有吵雜聲, 講話都可以大聲點(就寢前), 山屋房事問題, 雖滿腹委曲 退一步, 有時真的是海闊天空。 希望大家爬山, 都有地方好好睡上一覺! 登山順利, 平安回家!
  • 什麼是承載管制?山屋是否有做床位分配? 本處實施的承載管制係指限制每日進入各登山路線的人數,承載量乃考量該登山路線的宿營地所定。提出入園申請時由管理處依據申請書中的路線行程進行登記,若人數超出山屋容納量,管理處會在入園證上註明「近日申請隊伍眾多,敬請攜帶帳篷,並尋找適當地點紮營」。屆時請各位山友依照規定攜帶帳篷。 看了你的陳述,個人認為當日的志工及張姓巡山人員之處置,令人氣憤。 以上資料是由太管處網頁所下載: 依上述說明,太管處對所屬管轄山屋床位並沒有做床位分配,當日志工及張姓巡山員要求你們退讓床位,是不當之處置作為。(經電詢太管處表示,已准許入園之隊伍,使用床位以先到者為優先,該處並不會對其所核准之隊伍給予床位之確保)。 建議你將所發生之經過,向太管提處出陳述;被迫遇摸黑下山,如發生意外,誰要負責任。 以上為個人之淺見,請參酌。
  • 台灣特權充斥,連山林原野也遭特權汙染,我提出呼籲,請全國各國家公園管理處,不要把全民納稅興建的山屋,當作是你們個人的私人招待所,你們有義務把各山屋抽籤過程,透明化,向全國登山客來做說明,因為山屋是全民的,不是屬於某特定團體的,更不是屬於國家公園管理處的,你們是領國家薪水的公務員,升官發財各憑本事,但請不要拿山屋來當工具,山屋抽籤不公平,這已是山友皆知的秘密,政府的威信因為少數不肖公務員而蕩然無存,請志工不要淪為不肖公務員的幫兇,不然就枉費您當志工的心意了
  • 看了2次有點弄懂了!沒有分短落看的有點辛苦~有幾點疑問? 1. 你申請11/18-.19.20.21的行程!在18日到達的4人等到19日另外8人到達時才在20日登主北峰?.......那18日先到的人在19日在作什麼? 2. 有山屋的路線是否也要攜帶備份帳篷?應該不能保證有申請到山屋就沒人跟你搶床位嗎?上面也沒寫號碼阿!!也許你還沒遇到那種不講理的山友^^…... 3. 你申請4天3夜要住3晚山屋似乎也說不太過去!!18號沒話講,19.20號申請的也會想我有申請山屋也要住宿~不要帶帳篷,到時立場換過來你會指望別人讓你嘛? 4. 如果山屋有做編號的管制那也是很好的管理,但是看看下面那座公園的管理是否以後也會讓人覺得有黑箱作業^^” 5. 入園証上的注意事項『近日申請隊伍眾多,敬請攜帶帳篷,並尋找適當地點紮營』….這我就不清楚了?請有經驗的山友說明了 6. 最後討厭特權和特定團體的作為!如果最後一天夜轍回去發生事情那該整麼辦?領隊出發前(18號)有沒想到可能會有這個問題? 7. 以前爬北大武和嘉明湖等其他熱門路線,常到山屋時搶到頭香~但睡袋早已鋪好,主人卻下午之後才上來^^”…我可以先清空嗎?~~就算這樣有山屋最好還是自備帳篷~體力練好一點,每人分攤一點讓登山品質好一點~免的在山屋裡受氣…給你參考看看 ….. 登山正義魔人請不要戰我~我不會跟大家搶山屋的^^
  • 就我的經驗~申請太魯閣國家公園,有申請山屋不會標注床號,有時候會再入園證上寫敬請攜帶帳棚,代表可能床位會不夠,所以必須帶帳篷上山(這問題是我再雲稜山屋問國家公園義工所得到的答案)。 商業團體沒水準不是一天兩天的事,大家心胸放開一點吧,牠們只會管自身的利益,才不會鳥一般守法登山客。(相信會上登山補給站的山友們,都是愛山且有水準的好國民) 我也來說個經驗,11月初到雪主,第一天晚上摸黑上七卡睡覺,已經半夜12點多,裡面大概有60來位的登山客,想說不要吵到人,一切動作放慢走進去,頭燈也不照到人,想不到驚人的是,60個人都同一團,從凌晨一點多吵到凌晨5.30分最後一位才離開,中間過程還開山屋的燈,已經起床請它們尊重別人的權益,它們還置之不理,夠誇張了吧,搞得上369的心情都沒有了,因為上去還要再忍受一次,就打道回府!
  • newxxyy:「依上述說明,太管處對所屬管轄山屋床位並沒有做床位分配,當日志工及張姓巡山員要求你們退讓床位,是不當之處置作為。(經電詢太管處表示,已准許入園之隊伍,使用床位以先到者為優先,該處並不會對其所核准之隊伍給予床位之確保)。」 奇怪了 怎麼早上打電話進去 裡面的人是回答"先申請先住"? 是不是請眾山友都打一通電話確認一下 一來問清楚 二來形成壓力 看看太管處會不會把話說得更清楚一點 這樣才不會導致山友們誤會 在這裡也提供一個善意的提醒:不要因為有申請到山屋就不帶帳篷或防水布 因為計劃歸計劃 沒有人能夠百分之百的確定自己的隊伍真的能夠按照行程計劃趕到山屋 有個備案 感覺會比較安全一點~
  • 太魯閣國家公園以申請時間當作床位的分配與否已行之有年,也是我們這些領隊當作是否背帳棚上山的依據,雖不完善,但卻也是一個重要參考依據!! 當然,這些年來我們也遇到不講理的山友強佔山屋的,但在以和為貴的狀況下,大家擠一擠也就沒事了(但也常常遇到莫名的爭吵)!!所以這邊也真的建請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是否也要查覺民意,以後直接分配床位,避免不必要的衝突!! 當然,以一個登山者的角度而言,也要替太管處讚聲一下,因為太管處已經是國家公園裡最體貼登山者的入園設計系統了,至少我們不用擔心黑幕重重!!不用擔心官大學問大,更不用擔心拚不贏寫程式的人!時間到就申請,申請就入園,如此而已. 以山吟子兄的po文而言,我倒覺得你應該是在一剛開始四分鐘時間就晚比別人登記了,所以才會有後面兩天都沒有辦法優先住宿山屋(潘姓領隊搞不好也是提早一天申請?),對那些優先申請的人而言,當然也只能把你們請出去(不然他們要住哪裡??)!! 當然,我不是替當天那些人講話,因為我覺得在山上就是大家互相幫忙,所以對你們當天晚上急行軍到滑雪山莊也深表同情,希望這件事情以後也不會再發生!當然也支持你希望太管處以後直接登記床位編號這個論點! 辛苦囉!
  • 很高興有人把它拿出來討論,搶山屋問題由來已久,得不到合理答案,看到了自私,黑箱,大欺小,人性弱點一一展現,可悲的是因為厭倦山下的貪婪而上山,沒想又被撞個正著,通常我會默默的捲鋪蓋走人,連開口爭執的力氣也沒有,何必呢?享受山林之美,不想與人惡鬥,讓您又何妨??? 541兄:小弟是德發,好久不見,可安好 e-mail [email protected]
  • 建議還是請太管處針對 「以申請時間當作床位的分配與否」 做一個公告,不然實在是有點"模糊地帶" 雖然因為每次都怕搶不到山屋,所以都有揹帳棚 但,如果有申請到山屋,即使有揹帳棚,也希望住山屋內啊!! 畢竟,其實有很多專門去搶山屋的人,會一路衝到山屋先擺好睡袋等...! P.S 我想太管處也是會跟雪管處同樣問題阿...熱門時段,仍然會有超過承載量而申請不到的情形發生,只是相對比較少。
  • 我會想去山裡,是因為山上讓我覺得與世無爭,心情特別寧靜,現今的生活已讓人壓得喘不過氣來,壓力之大相信你也有,我是個年過半百的歐巴桑,我愛山更愛有緣一起爬山的山友,也對一些放棄自己休閒時間,來服務山友的志工,表示敬佩。我不知道山上的志工扮演的角色為何?我是20日晚上17:50下撤至登山口的隊員之一。你有沒想過20日走完主北12小時,再撤到登山口5小時,是你,你會做何感想?
  • 不要管別人怎麼說,如我們沒反應當局怎會知道。因為這種事其他人也會碰到。最慶幸的是大家都平安,也感謝你帶領我們安全下山。說真的那天我真的好怕好怕~~~~~
  • 板主所言甚是 奇萊我以前剛去的時候.就是自組隊 因沒帶帳篷又下雨 也碰到你類似的狀況在成功山屋也是任商業團宰割 也是據理力爭吵到不可開交.也是氣到提前下山 因此讓心情大受影響.完全失去來山上抒解身心的目的 我們當天是凌晨3點出發.因商業團影響變成1日單攻主北峰 晚上11點半回到登山口還冒著雨加上重裝 後來要再去時.都會把裝備帶足.包括帳篷 山屋有位置就睡.沒位置或有隊伍跑來盧就二話不說搭帳篷 反正就是要遠離這些人.平常心看待 以心情不受這些鳥事影響為前提 平安下山留下美好回憶為目的 下山後再好好的給主管機關申訴 想也知道陋習如故 反正這樣想啦.山屋是緊急避難用的 自己自組隊去爬山就要多一份準備.抱著要去露營的狀況去 反而帳篷不夠還可跟商業團借.跟他們混熟了還會邀我們去搭伙要熱水 所以在山神的地盤還是不要在山上動怒比較好.以和為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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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很好奇 很多山友都不用繳稅嗎? 為何能忍受領公帑的公務員如此怠忽職守且管理不周? 國家為了選票稅收失業率等種種因素 向財團靠攏就算了 為何爬山還得讓這些剝削原住民挑夫廚師的小個體戶靠著制度漏洞或利益共生關係以強凌弱,以大欺小? 再阿Q的告訴自己並勸戒山有:忍辱.負重.以和為貴?
  • 攀登山岳, 最好安排在非假日期間. 尤其是像奇萊主北這個熱門路線. 這種山莊塞暴的情形, 我只在排雲(假日)碰過一次,至此深有感悟安排在非假日, 記得上次登奇萊主北, 那晚(周五)之成功山莊, 只有我及同事兩,人 晚上除了獸鳴外, 格外寧靜, 非常好! 除此之外, 甚至走南二段, 沿線山莊只有我們五人自組隊, 山莊真大真好, 怎麼躺都行. 有一次周一走安東軍, 夜宿天池山莊也只有我們四人自組隊, 莊主不在, 真寧靜, 路上還出現不少動物(如野雞 水鹿等)隨伴不寂寞. 非假日期間登山, 即使露宿野營, 也不需搶營位, 為登山安全, 最好隨身帶輕便個人帳(約1.5 ~ 1.8 kg)及個人全套食煮, 如此, 登山最有保障, 即使短暫迷途, 也不至於受凍失溫, 缺糧, 在山上待個幾天都沒問題!
  • 很高興有人樂於提出 我以前也遇過類似狀況, 贊成請太管處「以申請時間當作床位的分配與否」 因為目前存在一些"灰色地帶" 我們小老百姓永遠不知道:誰的入園許可證上會有"免背帳篷,可以直接入睡山屋"的附註說明 我每次都得揹帳棚呀! 幾年前我曾打電話詢問,結果某行政人員告知部份地區以山屋的1.5倍人數開放為承載量! 果真如此,就以申請時間當依據,前面1倍山友,當作床位的分配的人數;後面的0.5倍人數加註攜帶帳篷,如此網路的公告,不就更明確了嗎? 幾次上山弄得不愉快,大發生在山屋,當然:大部分志工都很好,也很辛苦,可是也遇到倚老賣老,不斷叮嚀:明天有一個團體要上來(與玉*國家公園處合辦活動的團體)你們早早就要收好出去...! 唉!上週朋友冒著小雨上排雲,結果還是被趕到圓峰山屋,後面有兩隊(都有嚮導山青領軍的!還有日本人團體)則可以留在排雲,排雲不是封了嗎?真不知道標準何在? 爬山常需忍氣吞聲, 如此爬山怎能輕鬆愉快呢?
  • 來點不一樣的聲音 太管處的入園管制是對山友最方便的一項管制 卻是對生態環境最不利的管制 即使山屋沒得住了,一樣可以上山搭帳棚 人數實際上沒什麼限制 如果後端的環境教育\維護\取締工作再沒有落實 那麼這入園管制形同虛設 參考國家公園法: 第8條 生態保護區:係指為供研究生態而應嚴格保護之天然生物社會 及其生育環境之地區。 第19條 進入生態保護區者,應經國家公園管理處之許可。 可知入園管制乃因生態敏感地區之保護而起,但各個國家公園卻是以「山屋容納量」來衡量環境承載量之人數? 這就好像是用經營遊樂園的心態來經營國家公園,我有多少設施就開放多少遊客,遊客多了我就再蓋設施 如果哪天國家公園真的用生態系經營的角度來縮限入園人數(ex.每天100人以下),不知大家又會作何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