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登山論壇

山上抽菸問題是到菸害 ,您是如何解決?


最近在二寮觀日亭碰到攝客,近百人無煙環境中點起香菸,飄來甚是難聞;前些時在雲龍瀑布下享受好空氣時也碰到相同情況,空氣一下子都是煙味,這兩種狀況我都請他們息煙,兩組人都欣然接受,請問各位前輩山友,要是不接受呢!您會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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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今年九月開始,我們嘗試提出"無菸登山"的規定,要求報名的山友,必須從登山口開始到結束都不能抽菸,希望打造一個沒有菸害的登山環境。 迄今,反應都不錯,也無爭執或是白眼,我們希望能從自己本身做起,帶給有心要親近山林的朋友一個漣漪。 細節與規定詳本隊網站公告http://www.wretch.cc/blog/flyphalanger/12208047 簡此 公關組覆應
  • 時代變化 很多事叫做大勢已去 雖不中亦不遠矣 稍早幾年,菸槍山友還以人權力之自由論之, 後來在菸害防制法通之前 就有人提出這只是早晚的事 後來菸害防治法通過 所以一些山屋等也可以算是範圍 但是若以精神論之 蓮步道上只要有非所屬菸友之第三者可能聞到 基本上菸友都必須摸一下鼻子的 時代與環境不一樣(這一點似乎比日韓進步?) 欣見有團體以本身做起, 在此特別讚揚. 那天看到莒光日教學, 一位長官說的好: 菸是遲早要戒的! 早戒晚戒不如早戒. 說得似乎蠻有道理的, 即使城市一樣照辦, 這個畫面蠻有意思的(看附圖), 有非常多的社會觀察可以解讀.
  • 對方若不接受? 個人覺得可以這樣想 1.觀察對方是否夠水準,有辦法接受. 2.從自己的表達方式檢討. 1的狀況在山中較少見, 菸友幾乎像過街老鼠, 除非對方是口嚼檳榔, 也無視於他人存在這種, 當不吸菸的人多, 對方通常會識趣, 但如果在一群菸友之中, 你一兩個人這樣要求, 恐怕就會遭受到不同的對待, 所以先從第一點人群與環境等要素, 如果明知有困難, 只好自己保護自己, 用"空間遠離"的方式表達. 再來從2的方式, 當對方不是那種群眾菸友, 而現場不吸菸的人居多時, 仍要給予對方台階下, 一般私底下委婉要求, 對方有台階下, 很難不奏效, 俺也對兩個年輕小夥子輕聲要求過, 當然個人猜想對方應該可受教, 若不受教, 俺可是比他們"魁"的, 應該不輸人, 如果他對於委婉要求不接受, 那麼... 真的要不講理找我麻煩, 那就...來吧! 另外有些山友以為山徑休息吸一下沒差, 殊不知在百公尺的山腰下, 早已被我定位, 俺的鼻子很靈的, 從我身旁過去, 我就是我辦法知道, 甚至有一次在半夜三四點遇到一面走一面吸菸的山友, 事後想我的語氣很堅定(不是很客氣) : 山徑行走不要吸菸好嗎!? 對方很有水準, 馬上處理, 當然當時我的步調比他們快, 逃得應該也比較快, 但我想現場說教也不用了, 山徑刁菸是不足取, 以為沒人? 像我這種鬼應該也不少, 半夜出沒, 最重要山徑禁刁菸, 林務局曾宣導. 有發生林火的危機. 所以為了自己的健康, 為了他人的權益, 為了山林安全等等, 能戒菸的就盡量吧! 有專線電話(不知有沒有用,一度想幫菸友試驗,看是不是虛設的?)
  • 其實這是一種通病、以前我所認識的人她就自動到風尾、抽菸對人本來就不好、最近上班騎機車前面就有幾個煙槍、之前衛生署的政策不了之、公賣局先關門才對、但也要先安排那些人的工作、上面〈機關〉就在賣菸怎麼吸煙的人會減少、所以有煙癮的人也要知趣、每個人受教育等於是O、除非整個林道只有自已一個人就不會碰到、
  • 山河大地綠野溪川將因 貴飛鼠登山隊的勇於說不,勤於 導正而受惠,當然受會更大的當屬您我的人類了......繼續 下去,目標明顯→針對山岳環境,目的良善→就是山友都 健康空氣不要髒.......謝謝您們的用心!魯力,來坐啦。
  • 吸成這番模樣?哈成這樣?.......... 陳老師登山小隊多年前就製作小標籤:『林中也趣不吸菸,小橋流水空氣鮮,若然肯為他人想,對不會惹人厭;垃圾永遠是問題,你丟我撿已過去,舉手之勞帶下山,頂天立地好公益。』,不厭其煩標示山頭.....http://tw.myblog.yahoo.com/cmh26995/photo?pid=182願山友約束自己以免妨害他人....嘉義的山岳協會都還來文鵝樂呢?
  • 上班騎機車前面就有幾個煙槍......那是前面缺德!騎機車,如沒有戴眼鏡運氣不好時可能會被煙灰飛來橫禍,塞到眼睛,運氣更不好時可能手把都抓不穩!道路應屬公共場所?可騎車抽煙嗎........很沒教養的一群人! 上班騎機車前面就有幾個煙槍......那是前面缺德!騎機車,如沒有戴眼鏡運氣不好時可能會被煙灰飛來橫禍,塞到眼睛,運氣更不好時可能手把都抓不穩!道路應屬公共場所?可騎車抽煙嗎........很沒教養的一群人!
  • 看了第7篇 >>製作小標籤 >>不厭其煩標示山頭 我一直流冷汗 拜託極度熱心的 以天下興亡為己任的 受嘉義山協鵝樂的"陳老師" 請不要任意張貼標語 或廣告 或置入性廣告 平地的市容已經夠醜了 不要連清淨自然的山頂與山容都不放過 給玷污了 也不要因而不小心 也剛好霸凌了他人的眼睛及平和的心境 百般請託 謝謝!!!
  • 別人不能製造煙味影響到您的嗅覺 您卻可以四處貼標籤影響別人的視覺 煙味一過就散, 標籤永遠在那 自私
  • 我了解吸煙者的煙癮需求,但更關心你的身體,當你那一天來臨時你就會又記起陳老師登山小隊的尊諄諄善言囉.........
  • 被你打敗......但請上山抽煙別影響他人即可!
  • 吸煙跟登山都一樣,都是一種嗜好,只是分好跟壞~~登山途中,山友抽煙,我都站在逆風面,各退一步,不就海闊天空了嗎?~~人不可能是十全十美!!身體健康才是最大的財富~~
  • 先生的說法中肯,總之:這個問題禿顯了二手煙施與受的嚴肅,從經驗中誠如樓下幾位前輩所言:三人以上場所屬公共場所,吸煙者盡可能不要越抽越近,讓沒吸菸的人不要受二手煙之苦.....那就好囉!純屬觀念與自制問題啦!謝謝來函!
  • > 我了解吸煙者的煙癮需求,但更關心你的身體,當你那一天來臨時你就會又記起陳老師登山小隊的尊諄諄善言囉......... 您實在想太多了, 我們既非親戚五十也非朋友一百, 當小弟那天來臨時絕對不會想起您來的, 您請放一百二十個心. 反而哪天小弟不小心在山頭看見某些精心製作的標籤後會想:這是哪個缺德鬼跑來山上亂貼污染別人的視覺. 回到您 1F 的問題「請問各位前輩山友,要是不接受呢!您會怎麼做?」 您可以有骨氣一點繼續要求癮君子把煙熄掉要求到他熄掉為止, 不要人家不接受就龜縮啊! 這樣會給人柿子專挑軟的吃的印象哦~ 小弟抽煙都會自動避到下風處, 大家各退一步, 沒必要咄咄逼人.
  • 你又是想到哪裡去?.....然而,你這種語氣有點讓我心生恐懼喔........
  • 吸煙與非吸煙的戰爭 會繼續打下去 而且會打到天荒地老、海枯石爛 就像女人與男人的戰爭一樣 沒完沒了 (現在好像真的是女人與男人的戰爭嘍) 哦!對了 還是多多的關心自己的媽咪、老婆吧 聽說炒菜的油煙更毒 想想也對 新年到了 抽油煙機送洗 我的媽呀 竟然是用強酸洗刷、而且要先泡一晚上 ......!! 嗯! 抽再多的香煙 還不至於用硫酸洗肺吧?!
  • 沒完沒了?不會啦......詞多?不理他就是!謝謝您.......
  • 煙囪與大樹的故事 煙囪與大樹 為了誰才是公害,爭吵了好幾千年 大樹說:煙囪只會製造二氧化碳,讓大家氣喘 煙囪說:大樹有潔癖、讓大家緊張,才是公害 這一天 大樹與煙囪又吵了起來 ..... 原因是 ~ 大樹說:我家的小樹死了好多棵,一定是被煙囪燻死的 煙囪說:又在抹黑。誰不知道,現在的小樹都是在學校被其他的小樹給“ 霸凌 ”死的 該怪的是“ 老師 ”怎麼又怪煙囪呢? 眼看雙方即將動手 .... 聖誕老公公說話了: 都給我閉嘴,你們不知道聖誕節快到了嗎?聖誕卡片上不都畫有聖誕樹和煙囪嗎? 我須要煙囪也須要聖誕樹才能過生日嘛! 拜託兩位 等過了聖誕節再吵或開打,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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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人是不抽煙,不喜歡聞到煙味,更不喜歡喝酒,尤其對一些山友到山上喝酒,喝得醉醺醺,下山又酒駕,更是深惡痛絕。 上述各位大大,講述的步道、涼亭、瀑布、騎車抽煙等,可是無法可罰的,見底下,煙害防治法見底下網頁:http://www.mlshb.gov.tw/571/01/01.htm,見第十三條左列場所不得吸菸:第九項、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場所。此些步道、涼亭、瀑布若是有中央機關核定,才有可能裁罰,至於苗栗縣三義與大湖鄉的出關古道,是否於法有據是有疑慮的?應該是道德規範,在以上這些場所,唯一可以檢舉的是好像是根據廢棄物管理法中,其中的亂丟煙蒂,好像是1200-XXXX元。至於陳老師熱心張貼標語也有被裁罰的疑慮,項目是張貼廣告物之類,裁罰1200-6000元之間。 在山上也常見山友抽煙,但也都很知趣的閃到遠處去,他已經尊重你,也沒必要去勸他息掉不要抽,是問,若對方在步道抽,非法定管制範圍,你可以厲聲請其熄煙,制止抽煙嗎?若對方不理你,你又出言貶詆,衝撞對方,你覺得是誰不對?被告上法院了你就知道誰是誰非。 爬山的山友是有一定的水準的,在非法律規定禁煙的山林地方、遇到山友抽煙、還是要禮貌性請對方去下風處抽煙或熄煙,告知自己到山林間是要享受新鮮空氣,麻煩對方體諒,還要謝謝對方移駕,自己不抽煙也不可無限上綱完全禁止對方抽煙。 至於說要依煙害防治法,提告? 煙害防治法是沒有在告的,只有罰鍰,見要煙害防治法:第二十五條 違反第十三條第一項或第十四條第一項之規定,於禁菸場所吸菸,經依第十五條勸阻而 拒 不合作者,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第十五條 於禁菸場所吸菸者,政府機關主管、公民營事業、各場所負責人或從業人員應予勸阻;在場人士並得予勸阻。 要罰對方是要【先勸阻對方】不聽,再向主管機關提供,人、事、時、地、物,證據要充份的,工程浩大,要全程錄音才有機會,主管機關再審視證據再進行裁處,證據不充份是罰不到的。 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