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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崴媽媽的苦心能改變什麼?
博崴媽媽的苦心能改變什麼?
greenleetree
201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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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難者家屬向監察院,立法院陳情對於山難救援要有一套S O P真的有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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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官相護、無人監督沒用的啦 比如這麼說好了 每次空難後的現場都是慘不忍睹 但每次空難後的飛安都會更進步 因為都會經過詳細的調查、促使往後的飛行不會再犯同樣的過錯 這就是從錯誤中學習 反觀山難或溺水事件頻傳,登山戲水者不當一回事、救難的模式也始終如一 所以 不能全怪救難單位、登山戲水者也要反省 大家明知錯再哪裡、卻為何都不能從錯誤中學習?為何不能記取教訓? 應該要比照空難 要有公正的單位負責調查山難事件,如此才有可能進步。
山難救援 SOP 是有需要, 雖說最好還是自身的安全觀念與裝備(通訊設備, 保命裝備)就要先建立好. 至於 SOP 是有必要建立, 小的我之前有幸, 算是目睹了山上救援救援情況, 之前一位自行單攻奇萊, 後來在山上迷失了三四天, 才被找到, 用直昇機給載下來. 一路上, 看到的公家的救援資源與人力, 以及調度指揮, 只有一句話, 有些人上去是等著要被救嗎? 簡單說明幾個狀況: 1: 兩個啤酒肚的原住民警察, 穿著制服跟雨鞋, 拿跟樹枝當拐杖就上山, 被我看到. 2: 一位應該是消防屬專職救難隊員, 沒帶啥背包與裝備, 就上山; 山屋有跟他聊起, 長官火速派他們由北部下來, 裝備在大隊, 他們有是 e04 在心裡. 3. 後來有遇到搭直昇機來的內政部特搜隊, 還帶著可愛的狼犬, 不過人已經找到. 4. 找到人的是在地的民間山區救難隊. 5. 失蹤者姊姊跟兄弟帶冥紙到山屋, 只穿一般平地服裝跟外套而已, 還沒有雨衣; 在確定人救到了, 家屬要先到登山口, 下著小雨, 朋友跟我先借他們斗篷雨衣, 讓他們穿下山, 再把丟到我們的車下. 外地來的救難隊伍, 不熟悉地形, 又因為補給品的限制, 大多無法遠離登山口做遠距離的搜尋, 而且會發生意外的地點, 大多是在地的救難隊才會比較清楚. 以上報告.
很訝異最基本ㄉsop沒有??還是有但欠完善??無執行?? 現在許多機關.公司作業皆按此運作 更重要.人命關天之事居然如此草率!!! 相關職責單位真該羞愧!! 嚴格來說 ~~~~~~~~~~ 見死不救!! 良心呢?? 支持博崴媽媽的苦心!!!
那次直昇機飛了8趟, 聽說有長輩跟台中市議長很熟. 可以參考下面的網址, 我有當時給記錄下來, 還有當時其他搜救隊員的網誌 XD http://barloslee.blogspot.com/2007/10/20070703.html 事情經過這麼久了, 台灣的救難機制真的有進步嗎... 我還會打個大問號...
這一場搜救我人也在現場 心得是,最好是有熟悉認識的搜救人員 有需要時或許會多一些認真與積極(本意不是搜救人員不認真不積極) 問了失蹤者的家人 看了這樣的搜教會不會想駡人 對方報以苦笑
至少張家人願意跳出來開第一槍, (這種事吃力不討好,即使成功了他們兒子也無法再生還! 但人家還是願意跳出來!) 我們那些所謂的岳界大老們呢? 各大登山協會的理事長及主要幹部呢? Hello! 大老們! 你們應該還在人世間吧? 還是已經隱居山林不問世事了呢?
部分大老似乎對蓋山屋跟強制嚮導隨行比較有興趣,那麼...希望他們不要真出手。
請不要胡搞瞎搞讓入園入山很難申請.登山的事情不要政府去負責.自已負責.為自已的行事負責.
開槍,要打對地方才有用,如打不對地方,或純粹只為報復、泛政治化等,則個人深不以為然,倒不如把槍管收回去好了,免得誤傷無辜之人,尤其是那些辛苦的救難人員。 專業的登山改進建議,最好由山界資深人士主導比較妥當,若任由一群氣憤不平的受難家屬與另有所圖的『政客』胡鬧,是利是弊,仍在未定之天...直覺是,除搞累、鬥臭一堆救難人員外,對山界似乎沒多大好處(山難發生的根本原因,仍未解決,但限制可能變多了)...所以,山界大老們,宜慎思之! 泛政治化的流程:『靠簡單的二分邏輯法,藉醜化救難人員的無能,來突顯自己的受難立場,再聯合政客之手,互圖利益(例如,轉嫁自身應負的責任)或打擊對手。』 但這整個事件的發生,是「救難人員無能」造成的嗎?當然不是了,新手沒有「準備好了!再上山」,才是關鍵所在。對於一場不知發生原因何在(或故意忽略)的公聽會,難道會是山界所要的?尤其,對救難人員,不知感恩,還刻意打擊(在記者會中痛罵消防人員的畫面,讓人印象深刻),這根本不是敦厚台灣人應有的作法,此風不可長。 山難救難機制要投入多少預算與人力,才算合理,這要從整體意外事件的比例與難度來考量,不可因單一事件的『月暈』錯覺,而造成偏頗的排擠效應,讓其他意外事件(車禍、火災、溺水、急病...)因可用資源變少,傷亡反而變高,此則非我輩樂見之事。 轉載一篇雪管處最近發佈的消息稿,很多山友應該看過了。雖講的是雪山西稜線,但對一般登山行程(含郊山),仍然適用。個人認為,好的經驗傳承文章,能讓新手們快速獲得正確的登山觀念,提升安全系數,宜多多鼓勵,這才是山界之福! *** 「準備好了!再上山」~~~ 雪管處呼籲山友重視登山安全 *** 發佈日期:2011-06-23 發佈單位:遊憩服務課 內容: 雪霸國家公園內屬於長程登山路線的雪山西稜線於去年四月重新開放至今,陸續發生了數起山難救援事件,大部分為高山症;雖然最後皆有驚無險,成功以直昇機吊掛救援與尋獲,卻也耗費了不少國家社會資源。 雪霸處林青處長指出,據以往研究報告指出,在整體山難事件中,高山症的比例雖然不高,但次數上近年來有大幅攀升的趨勢,據統計資料顯示,高山病型的山難事件具有高達0.57的「每件山難的死亡人數」,也就是每次發生這類型的山難事件中,就有0.57人會死亡的機會。所以在登山活動中,如何避免高山症的發生也是極重要的。緩慢上升高度,讓身體適應高度的變化是預防高山症最重要的準則,另外,避免劇烈活動、注意保溫、不喝酒等,皆可減低高山症發生的機會。若攀登三千公尺以上高山,則建議先於2500公尺左右適應高度一晚。 雪霸處表示,園區中由於屬於長程路線的登山步道景色壯麗且負有挑戰性,一直是山友們嚮往的地點,但也是山難事件最容易發生的地方。尤其目前攀登雪山西稜線的聯外道路大雪山230林道已中斷,車輛無法通行而需重裝步行28.5公里才可抵達大雪山登山口,較以往多了一天半至兩天的時間。所以往往發生山難時,所處地點可能需要步行至少三天才能抵達,因此也增加救援時效上的困難度,若天候狀況惡劣,直昇機無法吊掛救援則後果不堪設想。因此,不論是兩、三天的大眾化高山登山路線或是需要四、五天以上的長程縱走,在行前的各項準備工作都是必要的。除了做好體能訓練、培養各種登山技能、選擇有經驗且信譽良好的高山嚮導、裝備與糧食皆應準備完備,行進中亦盡量避免落單或獨自登山,除了可以避免迷途、突發狀況無人照應或應變,亦可降低被大型野生動物攻擊的機率。目前正值颱風季節,民眾上山前應注意天氣預報並查明路況,若已預知颱風將至,則應避免登山活動。雪管處建議,攀登高山前,應有周延的登山計畫與一定程度的體能訓練,並依規定申請入山入園許可。多一分準備,少一分災難可能造成的遺憾。
1.家屬的批評會怎麼傷及救難人員?考績乙等? 2.田秋瑾委員圖什麼?講具體一點啊... 3.張家家屬圖什麼自己的利益?審慎回答,切勿自誤啊.... 4.山區救難改進會怎麼排擠其他救難?要不要講清楚一點? 5.對了,到底本案中救難人員是經過怎麼樣的權衡認為下溪太危險所以不下溪?這個問題的答案我等你回答兩個月了。 怕入山受不當限制,再爭就是;認為張家家屬批評無據,澄清即可。這樣子從動機攻擊,非常不當。
TO:Harvida 什麼叫「審慎回答,切勿自誤」?聽起來,怎麼那麼像政客的恐嚇之辭?? 這是一個言論自由的國度,所以,你可以有你的看法,我也可以有個人的認知。既然彼此理念不同,就不要多說什麼,我不會隨你起舞或鑽牛角的,一切由山界來公斷即可,其它不必廢言... 我的看法就是:『這整個事件的發生,是「救難人員無能」造成的嗎?當然不是了,新手沒有「準備好了!再上山」,才是關鍵所在』...瞭解了嗎?如你假裝看不懂,我也莫可奈何...
事前準備 與 意外救援 應該是兩件事情... 有所謂的百分百準備就不會有意外嗎? 有山友能如此打包票? 期待~完善的救援機制&制度~ P.S:目前登山學校也陸續成立,相信對於登山事前的準備有所幫助~~~
討論要具體,不要扣帽子,不要用意涵不明的用詞,如泛"政治化",或"圖利"等等來空泛立論,從動機上貶低,一點意思都沒有。
私心認為 有中央民代願為弱勢登山民眾發聲調查與鞭策主管機關是好事 能轉向體制的檢討與改革是好事 能讓受難家屬求救有方是好事 至於 受難者的缺失也因付出生命的代價而結束 可以作的是對登山民眾的教育與宣導 以避免山難的發生 至於政治上的操作 與個人的另有所圖 除非有證據可受公評 還是不宜...
討論串第 8 篇 發表 Harvida(山羌你怎麼在這裡?) 寫入 2011/07/07(四) 08:58 from 125.227.* 部分大老似乎對蓋山屋跟強制嚮導隨行比較有興趣,那麼...希望他們不要真出手。 ----------------- 怎麼了 發展不如預期? 來不及了 球在別人手上 中央民代 主管機關 山界大老 登山散客 利害關係非常清楚
登山之人,怎會不希望有個完善的救難制度呢?因為,自己很可能就是那受益之人...但,凡制度的改善,需與時俱進,非一蹴可幾,更非藉單一事件來抹黑、踐踏救難人員,即可達到。看到張家在記者會中痛罵消防單位的表情,真的讓人感到心寒...心中只浮現"忘恩負義"四字而已。還超神,竟然可以區分出"民間救難"是用心的,政府單位是不用心的,這不是泛政治化,又是什麼?個人對張家痛批消防單位的作法,非常不以為然...講白一點,國家沒有虧欠張家什麼,該張家自己承擔的,就好好承擔吧,不要牽拖一堆人了。 大家都是爬山之人,必然瞭解單走一趟白姑大山,就要花2~3天了,更何況,要滿山遍野尋人?如果輕易即可尋獲,罹難者又怎會迷途而無法自拔?消防單位,定然不如資深山友或民間搜救單位,那麼瞭解山形地勢與經驗豐富,不要用藍波的標準來苛求他們,他們的任務,也非山難"迷路"救援一項而已。(聽說還有一些山友與家屬也在救援現場,既然已到現場了,為什麼不幫忙下溪谷尋找?罵與苛求,大家都會,但做呢?) 山難的種類很多,類似白姑的迷路事件,只是其中一種而已,發生的機會反而不高。若以此單一事件來反推制度面,可能有以管窺天之嫌,未必全面。 況且,單靠完善的救難制度,不是山難"迷路"者存活的保證,當事人還要有在失溫威脅下存活三天以上的本事配合才行。所以,為什麼個人認為推廣「「準備好了!再上山」、與落實團隊行動,比什麼都重要,也更實際些。大家心中可曾清楚勾勒過,當我們發生山難時(高山症、失足受傷、病痛、迷路...),希望『完善的救難制度』,要如何來救援自己?讓救難人員知道自己位置後,他們會故意不來嗎?此時獨攀與跟團,又何者為佳?...看看北中南搜與警消的快速投入、直昇機的無償救援,平心而論,我們目前的救難制度與人力,難道真的一無是處?至少,高山症、失足受傷、病痛接送等,成率是明顯的!至於迷路(或已罹難)好不好救,與當事人的運氣及求生本事有關,大家心知肚明即可,不必講白...
有些國家,救援人員所需供餐,及出動救援人次費用,都需自付,譬如此篇外籍人士在鳶嘴山的迷路事件,他們獲救后,最擔心的,便是搜救費用: http://www.nownews.com.tw/2010/04/08/11465-2589303.htm 所以山難救援改革,應該也需將搜救費用,考慮進去。 有錢好辦事,要找更精英,更勇敢與更拼命的搜救部隊,看在錢上,應該不是難事。
講句良心話.沒有那些前面搜救人員先把可能的搜救範圍先找.哪有可能被張國書先生一下子找到啊..我們的搜救人員已經很辛苦.是哪裡有問題.
救難人員辛苦.犧牲奉獻 不代表制度.高層ok喔 覺得現在最大ㄉ問題在於賞罰不明 默默耕耘者乏人褒獎 因自我疏失造成全民買單.勞師動眾者~含當權者 不必負責 在美國受難者穫救後不但須支付相關搜救費用 往往還須上法庭,付上一筆罰單呢! 而相關單位必須檢討山難原因,有無預防可能及疏失等. 救難有無改進處. 我想 臺灣許多官員如在美國為官早被革職呢... 另外 博崴媽媽的苦心是有幫助ㄉ 起碼~ 喚起ㄌ許多人ㄉ共識與檢討!!!
〝國家沒有虧欠張家什麼,該張家自己承擔的,就好好承擔吧,不要牽拖一堆人了〞這樣說個人不苟同 畢竟張家也是有納稅的國民 山難的發生你我都不樂見 會發生山難有其複雜的面向 討論主題就大環境的探討即可 如山難家屬都不能有意見發表這個社會是不是太〝冷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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