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登山論壇

新北退休校長登山遇難 檢方:領隊未協助涉過失致死罪


搜救人員揹上裝備出發搜救,新北1位郭姓退休校長上個(11)月27日,付費跟團攀登玉山後四峰時落隊失聯,搜救人員1日在圓峰山屋附近山路邊坡找到人,已不幸遇難。扑克牌花色

高市消防局第六大隊副大隊長曾智賢說明,「六大隊這邊出發,先到阿里山那邊,從塔塔加鞍部上去找了2天,天氣不是很好有霧雨,然後視線不是很好又很冷。」

橋頭地檢署獲報調查,發現帶團的蔡姓領隊明知郭男落單,卻沒及時協助或求援,導致遇難,認定領隊涉犯過失致死罪,正深入調查中。

山岳作家雪羊說道,「登山的商業管理至今都沒有任何的強制性規範,讓大家在網路上搜尋所謂登山團的時候,沒有一個判斷機制來判斷說,我這個團是不是合法的?他的領隊嚮導有怎麼樣的能力。」

台灣近年登山風氣日盛,專家點名,觀光署不願認定登山商業團就是旅行團,導致無法可管;而運動部雖核發山域嚮導證書,但卻沒強制領隊或業者須取得、也沒罰則,形同虛設。

山域搜救教官林瑞安表示,「應該要有定型化契約,就是不管我是商業團還是說我是自組團,如果你要跟,政府應該有一個公訂的契約出來。」

登山有一定風險,建立明確法規制度,發生事故時才能釐清責任保障雙方權益。專家也提醒,即便參加團體登山,也不能將自身安全完全託付他人,須做足安全準備才能降低遇難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