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99)年十月底,網路上認識並揪團組成的「捷兔登山隊」出發縱跑能高安東軍,計畫四天跑完,但有延誤。第五日中午,一人因腹痛停留在安東軍山下萬大南溪支流溪床,手機收訊不佳,領隊未依計畫帶無線電,無法於山區求救,率領其他隊員繼續下山,於第五日結束行程。由兩位隊友留下陪伴病患,病患當時在筆記本寫下切結書,強調是他主動請兩位隊友先行離開,兩人後來真的先行下山。
兩人下山後,打電話通知病患家屬,由其家人趕到仁愛鄉才報案,仁愛消防分隊獲報後,翌日上山搜尋,再一日找到病患時,早已不幸失溫休克死亡。
因同行隊員發生山難死亡,領隊和兩名先陪伴後離開的隊員,三人於今(100)年六月被南投地檢署以過失致死罪起訴。
此事引起諸多討論,但山友們似乎未觸及一個基本問題――登山隊伍各隊員(含領隊)之間熟悉程度與安全的關連。一般而言大學登山社的隊伍沒有這個問題,社會上的登山隊伍就有各種組合可能了,有正式登山社團裏長期熟識的夥伴,也有臨時組成的隊伍。後者的風險明顯大的多,一切順利時沒事,有狀況時便危機四伏,因多數隊員互不相識,沒有組織,亦無友誼與情感基礎,在山區遇到有人不適、受傷或天氣、路況不佳,許多人不願多事,用自己休息時間與物質資源去照顧陌生人,更不願為此耽擱行程,延遲下山,若領隊未積極任事或正確處置,則危在旦夕。
隊員彼此熟悉時,情感力量大,自然願意花時間、體力與資源去照顧夥伴,以病(傷)患之需求及安全為優先考量,信任、互助、支持、理性,人性的種種光明面都會顯現,風雨同舟,如同一個繩隊那般信賴與團結,領隊更不會掌握不了狀況或遺棄隊友,這是登山安全的重大保障。
誠懇建議山友,最好選擇適合的登山社團,正式加入成為會員,長時間參加活動,自然有一群相知相惜的好夥伴。好朋友一起爬山不僅快樂多,同時也提升登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