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治時期的專賣局標石約有兩種:造林地標誌樁(大正11年)及樟林地界址樁(大正13年).
「專賣局」: 日治時期,公賣事業被稱為「專賣」。專賣制度是台灣總督府所經營之國家事業。成為重要財源的專賣是在1897年將鴉片、1899年將食鹽、1901年將樟腦統一為台灣總督府專賣局.
<造林地標誌樁>
日治中葉因當時的裕仁太子來台行啟訪問,於民國12年(大正12年)訪問草山,隔年(1924年),裕仁皇太子成婚,台北州訂定一個為期十年的紀念造林計畫。並開始推行大屯及裏大屯山造林運動,在草山地區積極廣植保安林,除了逹到涵養水土的目的,也兼具有改善遊憩景觀的功能,為將來計畫成立的<大屯國立公園>進行前期的建設.並由當時台灣總督府專賣局負責各種樟樹、楓香、柳杉、黑松、相思樹等樹種的造林.(冷水坑地區亦栽種許多此些樹種,但由於東北季風強勁及有硫氣干擾,造林木生長不佳,部分成為放牧草原.)
造林工作從大正13年開始,到昭和8年完成(1924-1933),當造林工作告一段落之後,在昭和9年,於七星山登山口附近的林地立下石碑,以資紀念。
而1924年殖產局林務課改稱山林課,專賣局造林課則裁併於山林課.
例:
No3.涓絲瀑布步道.
No4.刣牛寮鞍部
No10.七股山
NO11.北宜古道頂河崙
No16坪頂古圳古厝
No17. 三角崙山第二座電塔
NO18.湖桶古道往梳妝樓山
No19.金包里城門旁
※問題:大正11年並沒有特別的造林計畫,所以不知道為什麼柱石會標示大正11年建設?
<樟林地界址樁>
1895年日本據台,1899年樟腦實施專賣制度,1904年日俄戰爭爆發後,一方面為了取得更多的樟腦資源,以及推動種植樟腦樹的造林計劃,日本對於蕃地的政策轉為積極。
1918年總督府樟腦專賣局開始進行全島樟樹的數量調查,歷時六年完成,徹底清算了在明、清低地伐採後,自低丘至海拔1500公尺之間,總共有1,800萬餘棵樟樹,推算可砍伐約二十至三十年。這次的調查,奠定了台灣成為〝二十世紀初期全球最大的樟腦輸出地〞的美譽.
※問題:大正13年(1918+6=1924)立的樟林地柱石可能在這次調查後所立.
例:
No4. 水里山
NO8. 金山面山
No17.茄苳坑
No25.二本松山
No26金平山南峰
No38. 大草排山
No46.桂林坑
以上內容應該錯很多,請各位前輩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