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山裡的故事

程序與格式VS熱心與守法


程序與格式VS熱心與守法
上了山我是快樂的,因為我不會想山下的事,分享了這裏眾多山友的心情故事,很感動! 這是一篇與山無關的心情感受,若版主覺得不妥,就刪了吧!
今天接到一封法院傳票~~~~~~~
原來是本月初某同學於上學途中再路旁拾獲一顆未爆霰彈,到校後立刻送到辦公室交由我處哩,因霰彈屬於管制品,依法立即報警處理,並稱讚學生的作法是好國民的行為(內心竊喜教育成功),警員也很快的到校將霰彈帶走。
後來接到警所來電通知,希望學生能至警所協助做筆錄,當然囉!我們可是守法的好國民,警民合作嘛!利用午休時間我騎毆兜麥帶著同學去做筆錄,耗費的時間及按多次指印的紅拇指,還真的是#麻繁#,看的出同學的無奈,只能鼓勵他這是好國民的行為,並跟警員建議能否真對同學的行為有個表揚或獎勵以資鼓勵,免得喪失熱心及熱情,辛苦總要有點鼓舞(別說不求回報,沒那麼偉大),否則這等#麻繁#事,誰幹。
總算盡了好國民的義務,應該Ok了吧!直到今天,沒看到學生被通知要鼓勵一下,倒是見到傳票要我去當證人,詢問未爆霰彈之事,而我的好學生好國民竟在待証事由欄裡白紙黑字寫著「被告 XXX 槍炮彈刀條例」,我咧~傻眼~驚訝~不可思議~怎會這樣~很難接受。到底是哪裡出問題,協作筆錄時並未告知有這一段續集~離譜的後續,打電話至警所、書記官,千篇一律,程序程序,感覺真的很不好,學生個性厚實,他覺得很無奈,父母尚未知此事,今天若知道兒子守法卻被名列「被告」,情何以堪,若您是這位同學的父母,又是作何感想,也許就如同警所與書記官所言,這只是檢察官單純的問問話,然後就結案了,但這事件其中是不是有可以改進的地方,而不是只有程序與公文格式的理由。
我無意要批評誰,只是想幫同學發發聲,自私的也想抒發自己的感受,同學除了無奈並未埋怨我,但我覺得對同學很抱歉,因為我沒有告訴他~如果您若能分辨發現的東西是屬於違反槍炮彈刀管制條例的物品,千萬別碰它,報警就好;因為我讓一個守法守規矩的學生被傳喚為「被告」。
如果這事件的主角是您,您怎麼想?
為人父母,要如何告訴您的小孩?
為人師長,要如何教導您的學生?

上了這一課,我想我會這樣告訴我的小孩,一個人有熱心與正面的做事態度是沒有錯,只不過後續可能會發生什麼樣始料未及的狀況,您再自行判斷,決定做與不做。



所有回覆

  • 看到這篇還真是令人無奈!ˋ.ˊ 剛好看到一篇類似的真實案例,一同分享! 43元與等著捉包的小烏龜 http://www.wretch.cc/blog/wind1717&article_id=7832021
  • 可能以前常收到傳票,開庭訊問之類的 個人感覺不會那麼強烈? 比較以平常心看待 一般人就是會嫌麻煩些 , 畢竟還要跑一趟或好幾次檢察署 就當一次難得的社會經驗看待會好些! 更深一點可以與學生了解一下司法之制度,程序 其實也很不錯 , 不要視法院而畏途 沒事的...如果上載屬實...應該只是去問問話而已 開庭不會超過十分鐘 要上班了...不能多聊
  • 除了程序流程之外, 此處更應該讓學生知道危機意識的判斷, 這些東西本來就不該出現在某些地方, 具有危險性, 還可以隨手撿拿起來, 真的要如您所說稍微修正一下. 另外有些痕跡與跡證資料也都被破壞了... ps.辦案的流程...唉...
  • 小烏龜的故事我的讀後心得是... 吃飽太閒的人可以做更有意義的事... 不過有些事情還不能太省事... Don't Just Stand There http://www.youtube.com/watch?v=HUqF1ISHzdI 另一個相關的是 Children See, Children Do http://www.youtube.com/watch?v=GVmZXaZZfsI 看完之後, "家法"束之高閣, 沒多久又破戒了...
  • 在法律上"動產",因為沒有登記"所有權" , 所以"占有"就是"所有"了 同學在路上發現"動產"一顆未爆霰彈 , 應該報警處理 不應該"占有"後,再交由學校處理 因此才會被依非法違反槍炮彈刀管制條例的物品列被告 法律程序並沒有錯 學校應巳教導學生 , 勿取他人之物 只是學生似忘了 未爆霰彈有違公共安全 ,更應不可拾取 , 應打110報警 報警時也未必告知警方身分,就說看到了一個可疑物品 , 在什麼路幾號附近 就不用那麼麻煩了 當然今天如果遇到了受傷的人 ,需要幫忙的人...或其他可以舉手之勞的事 Don't Just Stand There
  • 其實這個社會已經變了, 自從越來越多的詐騙事件, 不管是假電話,假車禍,假訪問, 假信用卡申請... 等, 都教我們要堤防陌生人. 人與人間的信任感, 越來越低, 而社會道德, 良知與正義勇氣,也逐漸的喪失. 記得小時候住台北板橋, 只要車子壞了(腳踏車,機車)等, 在路邊修理或牽車走時,都會有人停下來問說, 要不要幫忙 ? 但現在試試看, 在路邊求救或搭便車, 有多少人願意理你 ? 去年因墜落受傷, 行動不便, 拿著拐杖, 某天中午時, 要去2公里外的榮民醫院, 因沒有計程車, 便試著攔便車來搭, 經過10幾分鐘, 卻沒有任何車願意停下來, 後來走到十字路口, 問等紅燈的車, 可不可以載我去醫院 ? 但還是沒有車子願意載. 後來我只好拿著拐杖, 慢慢走了40幾分鐘到醫院.
  • 先跟Smile兄說sorry. 因為我在模擬兄台說的狀況劇, 竟然笑了出來, 因為我在想是不是smile太面惡心善了, 嚇到人了...還是拐杖當gun嚇訴人了. 其實我反而覺得那個小烏龜的故事, 那43元真的太誇張了, 吃飽太閒, 今天傍晚在冰店吃冰, 餘光瞧見了一僧侶, 待轉正來...先生! 可以跟你化緣嗎? 0.1秒喵一證件(我也認不得), 我馬上撇頭不語. 把口袋中所有的零錢(錢包有近萬元,但不敢掏!), 一元不剩放入缽中, 天啊! 我是不是太小氣了? 還是僧侶的巧思...紅花滿碗開, 開的燦爛, 至少有兩千元... 事後! 兩個小皮蛋東問西問, 我根本不認真在回答, 他為什麼要這樣? 你給他什麼東西? 他會上天堂嗎? 他上天堂會保護你嗎? 他也會死喔? 死了誰幫他? 我說: 死了就塵歸塵土歸土, 沒想到得到更多問題... 我說: 化緣! 突然這[化緣]二字讓我開竅, 好個[化緣]... 生命中如果注定的事, 就不煩心的給它走一遭. 小烏龜和那43元, 我得到的啟示不是公理正義, 而是刻薄的對待自認為的公理正義的表徵.
  • 呵呵,進行一場詐騙,只為了賺43元, 實在有點不經濟, 騙這麼小的金額, 或許是不想讓受害者起疑吧. 還記得有些國家機場, 會出現提著捐獻箱,跟你討零錢的假慈善團體. 還有逢年過節時, 在店家前強制舞龍舞獅的表演者或打鼓隊, 想跟你討個紅包吉利等(此情況,一般店家都還可接受). 小智者騙小財, 大智者騙大財(股市,房地產,.. 還是合法的哩). 生活中,一定碰到這些人, 自己有智慧去應付嗎 ? 譬如詐騙集團跟你說孩子被綁了, 或是信用卡, 大哥大, 國稅局帳單, 法院通知,領獎通知, 戶籍調查, 假債權催討, 強簽本票...等, 如何應付 ? 一般人會置之不理. 但有時置之不理是無效的, 還是要智慧. 有智慧, 但沒有社會歷練與世故, 總想的很單純的人, 就隨時準備進法院囉.
  • 以下是收到的e-mail 文章分享 ............................................... 作一位善意回應的人 你是否認為能夠識破他人的謊,看透別人心思的人,就是個聰明人呢? 日本有一個威士忌的電視廣告,名為「成熟的男人」。 廣告一開始便打出兩行字幕: 「大街上有兩個人,一個是騙人的人,一個是被騙的人。」 劇情是這樣的: 一個男人和他的朋友相約在酒吧見面。 他坐在窗邊等著朋友,剛好看見朋友從遠處走來,並在途中停下腳步, 施拾一些零錢給路邊一個乞討的女人。 當這個朋友走進酒吧時,他便取笑朋友: 「你真笨!那個女人家裡根本沒有生病急需就醫的小孩。」 原來那個女人專門騙別人自己的小孩生病,以博取同情,而詐取他人的錢財為生。 「你連她騙人都看不出來,真是笨耶!」 然而這個被騙的男人並不是回答:「什麼!她是個騙子呀!」 而是:「幸好!她的小孩不是真的生病。」 這個廣告拍攝的手法相當高明。 從事傳播業多年的我,以專業眼光來看這個廣告, 深深覺得它是一部非常細膩且發人深思的廣告。 因為這個廣告並不是以那個被騙的男子為主角。 因此,當他說:「幸好!她的小孩不是真的生病。」時, 攝影機拍的是那個戴眼鏡、識破他人謊言、看起來有點冷漠的男子。 嘲笑完自己的朋友時,沒想到朋友根本不在乎自己是否被騙的回答, 使他突然感到一陣錯愕:「自己為什麼那麼可恥?這麼膚淺?」 被騙的男子不是主角。主角是另一個普通人。 一個喜歡識破別人目的、小心眼的男人。 這個廣告深奧的地方,就在於它傳遞一個訊息: 「 別人不會朝邪惡的方向去想,而我卻會。真的好丟臉、好可恥、好可悲。」 如果這個廣告是由一個神聖的角色來宣導一些勸人向善的觀念, 就一點都不值得細細品味了,只會讓人覺得在唱高調。 所謂戲劇,描述的就是人心不斷變化的過程,劇中不斷變換心境的人正是主角。 他認為自己不會受騙,可以輕易識破別人的謊言。 為什麼他可以看透別人在想什麼?因為他自己也會欺騙他人。 我不是在宣導人不可以說謊,也不是叫你不能識破別人的謊言, 只是希望大家仍能保有一份自覺的心。 「這個人真單純,連這種騙局也看不出來。我以前也曾經這麼單純過,從什麼時候開始,我已經變得這麼不單純了。」 你要有這種自覺之心。知道自己錯哪裡,才有重生的機會........
  • 很想知道那位成熟的人 在知道這件事情之後 若下次再遇到那位騙人的女人對他說同樣的情節 他心中是何想法? 持續仁慈? 43元或許不多 但還是一種公平正義 是吃飽太閑或是心麻痺?
  • 常往來於南京東路復興北路的斑馬線 在彰化銀行的路口常會遇到一位坐輪椅的女人 她在每個等紅燈的倒轉計秒時刻 向各式的路人推銷輪椅上載商品…有淨白的抺布..各色原子筆..隨身紙類的東西 通常我與她會有一時短暫的眼神交會 就如同辦公室的同事般眨眼微笑點頭示意 她不會再向我推銷商品 我也不會像一般路人閃的閃 躲的躲 但她仍賣力地向每個可能的好心人 推銷 好像有地盤般 在對角的揚昇大樓路口 則常有沒有雙腳的可憐人腑臥在地上向路人乞討 托盤上有著一些零錢及百元紙鈔 身旁有一台播放著宗教音樂的黑色放音機 常心想 不知是什麼人把她帶到這個路口? 什麼人會帶她離開這裡? 她遭遇到什麼可怕的事情失去了雙腳? 這個社會沒有救濟及安置的管道嗎? 人行道上的人來人往 , 馬路上的車水馬龍 大部份的時候我是那個主角 , 有時也會想就算被騙也無所謂 做自己當時覺得對的事…就是了 反正也不求回報 亦或想望上天會在功德簿上記一筆 人生苦短丫…想做的事又那麼多 若我能代那位被騙的人回答 應該就是眨眼微笑點頭…往要做下一件事情而去 亦或剛好買的股票大漲 , 就施些小惠.. 跟 鄒仔一樣 , 把口袋的所有零錢倒出來…哈!
  • 其實我覺得如果確定是在行騙 那為何要縱容他繼續犯錯下去? 尤其是以"同情心"來作為欺騙的誘因... 越多人以同情心騙取別人 越多人被騙 則漸漸得人們開始防備、害怕、不敢伸出援手... 所以人們開始人情淡薄、深怕被騙、怕幫了忙卻被告...? 如同我在那邊留言的: 「 在台北 我也曾經當過肥羊... 不過我一直認為 如果他不是騙我,他真的需要一百元搭車,怎麼辦? 就在這種情形下 還是決定掏出一百元借他 也給了他我的地址與名字 當然... 我並無收到那一百元! 」 或許我可以相信是他可能忘記了這件事情、弄丟了我的資料... 但是...如果這種事情一再重演 我相信過沒幾次,我的同情心與信任很快就會消失... 畢竟,我不是聖人...無法永保初衷Orz 等到我的心開始懷疑、猜忌... 真的遇到有人有困難時,我勢必對要不要施加援手感到困擾~ 因此,我覺得如果確定他是搏取他人同情行騙者 應該要舉發,以免更多人受到傷害... ------------------------------------------------- 曾經在台北待過一年左右, 這樣的事情遇到了兩次... 兩次都打擊到我的信心..>.<~ 對了,這週六會北上,有空嗎?
  • 我想沒人喜歡被騙 如果當下覺得對方在騙你 會讓你有不舒服的感覺 那就應該拒絕 但通常我並無意揣測 依直覺作對的判斷 試想能夠施捨的人實在也算有福之人 世人無三餐溫飽之人 何其多 要施就一定有捨之打算 在自己能力範圍之內 依你的案例"借"錢搭車 若是施捨 就別指望回報 若是借錢 特別是陌生人 應該請其寫借據載明...簽名,身分證字號,戶址,市內電話,手機...給你 而不是你把資料給他 下次這樣試看看...也許想騙你的人會知難而退...哈哈 ................ 星期六原訂要去誠品曬書節~可去也可不去 要去什麼地方玩? 我會打電話給你!
  • 您說的對 還是依照自己心中所想的做吧~ 不想太多了^^ 週六計劃去熊空越嶺紅河谷@@ (就是登聯隊7/8原定要去的...) 今晚在台中聽完民歌演唱就會北上 然後周日參加喜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