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量登山活動要如何朝向正面及社會可接受性發展,提請諸位山友先進討論看看。
二、山難之發生就政府職責來看,不管是個別或商業團體登山所發生,政府基於保障人民及山友之安全,均應動員各種資源全力進行救助,惟只要有山難發生所動員之人力物力均須金錢與人力之調度,並會產生預算排擠效果,舉例:國際海難各國第一時間均全力救援,但事後還是會進行金錢與動員人物力之金錢協調與分攤。
三、登山安全如何由山友自行負責??小弟一終生好友長眠北二段!故非常不希望再有憾事發生。
四、在可預見環境災害將越來越多的當下,登山保險與登山教育足以支撐[登山安全由山友自行負責]之論訴嗎?
五、我想根據許多資料顯示,現在的山,山友們再不起而行動去保護他而不去消費消費他,山將越來越難親近。共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