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留言版

高海拔抓猴!偵信社跟「姦」 不倫姊弟戀天山偷情破功


心得:北插下雪了...XD

發布網址:東森新聞報
http://www.ettoday.com/2005/12/07/138-1879071.htm

發布內容:

高海拔抓猴!偵信社跟「姦」 不倫姊弟戀天山偷情破功
2005/12/07 11:41


記者蕭化明/桃園報導

躲到高山上去偷情就萬無一失了嗎?一名陳姓男子為了和情婦幽會,登上了海拔1700多公尺的北插天山,卻沒想到早就被老婆所僱請的偵信社人員一路跟蹤上山,就當2人搭完帳篷共枕眠時,被偵信社人員當場抓姦,這也創下了國內抓姦紀錄中,海拔高度最高的一次。

話說整起外遇事件,男主角陳姓男子,在雲林從事農產批發,一次登山活動中,認識了比她大7歲的陳姓女子,不倫的姊弟之戀,因此萌芽。

由於陳姓女子在台北工作,一南一北,這段不倫戀談得很辛苦,陳姓男子為了瞞過老婆,只好和陳姓女子相約爬上北插天山,想來個神不知鬼不覺,卻沒想到陳姓男子的老婆早就派了偵信社人員喬裝登山隊一路跟蹤,就當陳姓男子和陳姓女子在路旁搭起了帳篷準備睡覺時,被偵信社當場抓姦,2個人衣衫不整就睡在同一個睡袋裡。

由於被抓姦的地點有海拔1700多公尺,也創下國內抓姦最高的海拔紀錄。而儘管當時山頂已經下雪,冷得不得了,陳姓男子爬到一半還脫隊改走其他路線,但還是被偵信社一路緊追到底。

陳姓男子的三十六計當場破功,就算躲到山上約會,還是逃不了大老婆的手掌心。


所有回覆

  • 這種新聞少一則是一則,這要是讓每個妻管嚴的太座知道原來登山還是『不安全的』,我看就要從此『封山』了.
  • 今天一回家老婆大人就拿中國時報上的這一則新聞消遣.
  • 這標題取得不好, 如果改成 "北插之戀" 就好多了. 大部份山名後面都給附上 "之戀" 都很好聽. 不信您可以試試看. 雪山之戀, 桃山之戀, 加里山之戀, 鳳凰山之戀............................. 會出事都有原因, 就聽說游泳也會, 每天打拼參加新竹晨泳, 結果出事. 不過是一門忠烈, 從老爹, 大哥, 到小弟均是如此, 現往大陸取經去了, 更是如入無人之境. 聽說整天釣魚的也會有事的. 結論是有事就會有事, 沒事還是沒事, 看來看去還是 "牽手山林" 好. 最後, 這事怎麼說才好呢? .....不過,.... 說實在的..... 羡慕啊! .... 別挨駡了.
  • 我就知道這則新聞會被貼在這裡...... 不知道是要給各位山友一個警惕, 還是..... 不過,我相信多數的山友到了山上, 都是會把所有的注意力放在眼前 隨時都會變化的美景上,對不對???
  • 依偶看可能素爬的不夠高! 下促再接再厲還可再破紀錄! 北插之練果ㄔㄚ如其名,呵呵!! 大家想到哪裡去,不要亂來喔!偶素說精力太多,表示爬的不夠,多浪費點精力爬高一點.偶爬那麼久的山,根本都沒遇到ㄇㄟㄇㄟ,倒是山上美美是粉多勒!在大自然捻花惹草很不錯!老婆大人給我們放生出來爬山,小弟偶就粉感恩囉! 下促徵信社有人要在山上抓猴,請找偶小油,又會記錄又會拍照,去爬山健身還可兼差轉外快也粉不賴! 那天在布奴加里山山頂獵人還打電話報備,5嫂可以放一百個心,獵人在山上都很乖沒亂搞,偶素可以做證,不過看他寫那些啥東西"一門忠烈",其它在山下有沒有豬哥偶豬頭豬腦地就不豬道囉! 各位山友的老婆大人不要被誤導,若是不放心就一起來爬山,若是還要一起到山上恩愛一番那素更好,晚上森林奏鳴曲真的很美!不過記得偷偷告訴偶小油一聲,免得偶拿證據去領賞,那就糗大了! 偶ㄌㄤˊㄒㄧㄠㄒㄧㄠˋ,博君一笑,大家輕鬆一下! 有緣山中見! (不要再亂來喔! 偶不素指女人喔! 呵呵呵!)
  • 每逢假日開著老車(性能熟悉,),帶著老婆(心靈交會),聽著老歌(熟悉易學),尋找新的三角點(什麽都老的,總要找點新的刺激,生活才會起漣漪),是目前我最大的興趣與娛樂,的確人的本性是喜新厭舊,尋找刺激與變化,而偷情是人生最大的刺激之一,而問題是它所牽涉的範圍最廣,影响的局面最大,搞不好可能身敗名裂,妻離子散,所以大部份的男人都是有色心而無色膽,但是工作很單調,生活很單調,同一個老婆幾十年有時也會單調,而又不敢惹事生非,只好尋找不同的三角點(路徑不同、地點不同、號碼不同、林相不同------太多不同了,刺激變化不輸偷情呢!)作為變化,希望各位山友多多陪著老婆一起找尋三角點,就不會有外遇之想(因為那是很麻煩的事)。
  • 哎呀~真是不好意思,讓大家人心惶惶 不過這種事真如大家所說 並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但是這則新聞真是太特別了~ 這也算另類的登山新聞吧~ 不po上來實在是太對不起大家了 我相信大家真的都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在乎山水之間"~:p(大家不要想歪囉~~~)
  • 就是那麼巧、偶剛好買了一頂兩人帳回家,老婆看完新聞問我是不是要帶小姐去山上露營,偶跳到黃河也洗不清,不過聽前輩說:在山上發生那種事是最大禁忌的;還請三思!
  • 現在老婆大人會如此戲謔-喜歡爬山登峰喲,也不知是什麼山什麼峰喔!唉....
  • 社會很黑暗,有看有保佑。 2005.04.14  中國時報 假捉姦真詐財 徵信社兩經理被依詐欺罪嫌起訴 陳志賢/台北報導 立榮國際徵信公司經理龔慶元、歐文雄,因在承攬一起捉姦業務時,向委託人指稱她老公與情婦在桃園「開房間」,要求委託人一同前往捉姦,龔、歐兩人以報警捉姦,需要給警察「紅包」等理由,共索取十八萬六千元,但事後龔、歐根本未赴警局報案,還以捉姦未成拖延,委託人起疑控告,台北地檢署昨天依詐欺罪嫌起訴龔、歐兩人。 起訴書指出,龔慶元、歐文雄均是立榮徵信公司經理,從事徵信及債務追討業務。九十一年四月間,一名王姓婦人因懷疑其夫有外遇,前往立榮委託徵信。 龔、歐承接後,向王婦誆稱將對她丈夫進行個人素行調查及捉姦兩項程序,每項為七萬五千元,合計為十五萬,並約定中途絕不加收任何費用,王婦陸續支付七萬五千元作為訂金。 但同年六月間,龔突致電王婦,佯稱發現王女丈夫與不明女子有婚外情關係,正在桃園某賓館「開房間」,欲會同王婦共同捉姦,並一同赴桃園縣警局大樹派出所報案。 王婦即與友人同赴桃園市復興路口,與龔、歐兩人會合,但龔竟以捉姦會倒楣,因此報案需給警察「紅包」,他們已先行代墊「紅包」費用三萬六千元,向王婦索取費用,王婦遂將尾款七萬五千元及「紅包」費用三萬六千元,交給歐文雄。 事後歐文雄竟以王婦丈夫在報案中途,即與偷情女子離開賓館,致捉姦未成,告知王婦等候通知,此後,每當王婦心急詢問,龔、歐兩人均以「案件仍在進行」為由,予以推拖。王婦因一直等不到消息,始知受騙。 檢方調查時,龔、歐兩人否認詐取委託人金錢,辯稱是雙方單純糾紛,但檢方發現,兩人根本未將捉姦資料拿回公司,甚至也沒到大樹派出所備案捉姦。